Archive for category 作育英材‧教育空間

從培訓到成效

很多企業機構都以培訓作為提升競爭力的工具,成效有多少?

近日完成了一個培訓項目,有一點感受可以分享一下。

先來一點簡介吧:

  • 這是一個有關流程改善的培訓項目
  • 為了令學員能學以致用,我們設計了一個綑綁式的跟進專案,要求每位學員於兩天的培訓後,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進行一項改善,在六個星期內完成並開始推行。
  • 在超過150位受訓的初級管理人中,大部份都完成改善項目,對企業帶來明顯的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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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才算一個好的培訓導師

上星期突然嚥喉出了問題,聲帶發炎而導致聲音沙啞。

碰巧須要做培訓工作,幸得 Dicky (公司的另一創辦人)助我一把,減少我的出場時間。否則,培訓的學員定必耳鳴頭昏,被我折磨得死去活來。(當然,我也會辛苦得死去活來!)

不過,這次也使我再次反思一個問題:怎樣才算一個好的培訓導師?

我的總結如下:

  • 要活生生的講者,不要背誦機器-對培訓材料的掌握當然要緊。但並不只是熟讀材料,而是實戰應用的經驗或與個人工作、生活的結合。
  • 投入與熱誠-講者散發的能量(Energy Level)。不論材料有多好,講者才是培訓的重心所在。講者的能量水平不夠,便不能令感染學員。
  • 流暢與互動-培訓多有預計的安排,有些講師更有詳細講稿。當然,沒有編排易流失重心;但過重編排亦易偏向呆板。講師如能與學員多互動,氣氛與成效都會有所長進。互動不一定是問答交流,講師如能留心現場的點滴(包括環境、學員的動態),在講解時不時加以串連,便會令學員的投入增加,講者與學員的距離拉得更近。
  • 講者的自我定位-現今流行以動感花巧的多媒體投影片吸引學員。但是,為甚麼要有真人講解呢?原因很簡單:因為只有透過講者,才能為每一位學員有來一次畢生難忘的學習體驗!媒體只能發佈,但如何令學員接收,才是講者的功夫所在。
  • 聲線(??)-(我還在思索中…)

你認為如何?給點意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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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NLP立場

最近城中又多了些有關 NLP 的討論,相信是跟某新聞女主播積極開展其 NLP 培訓事業有關。

這裡談的 NLP 是 Neuro-Linguistic Programming (而非電腦科技的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)。由於要做管理培訓,而其中多涉及協助學員改變心態及行為,開始對 NLP 感興趣。但當時坊間的典籍甚為沉悶乏,有看頭的只有 Anthony Robbins 的「Awaken the Giant Within(喚醒心中的巨人)」及「Unlimited Power」,但亦似乎不甚全面,而且亦過於是作者的自我宣傳。

終於給我在本港的書店找到了 Richard Bandler 及 John Grinder(NLP 的始創人)的「Frogs Into Princes」,對 NLP 總算真正有了點認識。

往後的日子,便對 NLP 繼續鑽研,當然亦包括參加由 Richard Bandler 所主持的培訓(NLP 及 DHE, Design Human Engineering)。

屈指一算,接觸 NLP 已超過十年,正式接受培訓也已近十年。時常有客戶及朋友問我對 NLP 的意見,又問我會不會做有關的培訓。

不會,在可見的將來都不會。

原因很簡單:NLP 並非單是理論及技巧,亦包含個人的操守與生活態度。當我還未能做到自己就是一個活典範,我如何能傳授他人呢?

也曾觀摩過本地一些有名的 NLP 培訓師,可惜並未遇過一位我認為真有實學的。空談理論而不能在舉手投足間展示的話,我認為最好還是莫為人師。

所以,我還是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再應用應用,待他日自覺能收放自如時再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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誡子篇

一位母親與十歲小兒的對話。

子:J說他的家二千多呎,比我們家大。
母(淡淡地):那又怎樣?
子:不知道。家大便是有錢嘛?
母:那又怎樣?你睡覺要多大的床?
子:3乘6(三呎闊、六呎長)
母:4乘6怎樣?
子:也好啊!
母:那10乘10呢?
子:…那倒沒需要,反正怎樣翻來覆去也最多是4乘6。
母:馬桶大一點好不好?
子:有甚麼用?我的屁股還不是一樣大?我不想失足跌在馬桶中,哈哈…
母:那你每天在家通常在那裏活動?
子:廳、房、廁所…
母:是吧,給你三萬呎,你用到的還不是數百呎?
子:對,那為甚麼要那麼大的房子?
母:不知道,你自己想吧。

某天在路上聽到一位約六、七歲的女孩大聲向父親道:「三姨的家只有五百幾呎,怎麼住人?」

唉!夠就好了。

城中近日流傳著有關一場世紀豪華婚禮的討論…

想起諸葛亮的戒子篇:

  夫君子之行、靜以修身、儉以養德。
  非澹泊無以明志、非寧靜無以致遠。
  夫學須靜也、才須學也。
  非學無以廣才、非志無以成學。
  滔慢則不能勵精、險躁則不能治性。
  年與時馳、意與日去、遂成枯落、多不接世。
  悲窮盧守、將復何及。

今天的父母,是否應多參考領悟。

教育?管束?

近日香港一項調研發現,有些中學訂下了嚴格的校規,例如是「不準帶鏡子回校」、「不準帶手提電話」、「不許拍拖(談戀愛)」等,其「刑罰」更包括扣操行分、寫悔過書及不許原校升學。

不論學生「應否」談戀愛,這事件也不禁令我反思「教育」的目的。

管束、刑罰只是手法,應是為達到教育的目的而施行的。假如教育的目的只是要製造一群守法的人,那我沒話可說。

可是,我相信教育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,是要培育一班有思考能,有判斷能力的人。
那些學校,是否應反思一下,甚麼手法才能讓學生有能力判斷應否談戀愛呢?

(註:家有小孩,學校讓學生自行設計並投票選出校服。這不但是一次訓練判斷力的機會,也是對孩子信任的表現,的確是給孩子上了寶貴的一課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