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7年1月1日起,香港所有室內工作間、公眾地方等全面禁煙。
歡迎,但不認同。我歡迎這政策,因為我也不喜歡吸二手煙(及一手煙 :))。我不認同,是為因這個政策根本對大局改變不大。
很奇怪吧?是,因為這個政策措施很奇怪。
政策的目的是甚麼?想了又想,只能說是「令不吸煙人士在室內不再受二手煙之苦。」
假如政策的立場是希望全民為非煙人士,那麼,要做的是:
- 減低新增吸煙人士的數目;及
- 增加新脫離吸煙人士的數目
而且,並無第3類。
現在的政策,相信只是增加吸煙人士的不便。大抵是減少了社交吸煙者(Social Smokers),但此類為少數。
敢問一句,現在的政策,會減少新增吸煙人士嗎?我想不大會,因為吸煙是心理誘因,不會有人先分析有沒有場地可日常吸煙,然後才決定開始吧!再者,這政策也不見得能令煙民放棄吸煙。大不了到戶外吸吧,對嗎?其結果是:煙民被逼在戶外吸煙 → 聚在路旁可吸煙的地方(例如垃圾箱附近) → 路人要在煙霧迷漫的路上行走
吸入二手煙的份量可能是少了點,但其心理滋擾郤可能更甚。
更有趣的是,電視上的宣傳信息是:當煙民尊守禁煙的指示,人人都稱讚他們。那是何等的光榮。於是,我得到的結論是:
煙民 → 在公共場所不吸 → 得到稱讚
那是不是間接鼓勵煙民?
這亦是變革的傳統手法之一,就是直接對要改變的事情,以相反的方法或力度來與之抗衡。可惜,抗衡並不一定是最可靠有效的方法。
如何是好?
首先,政府要先有一個立場。到底要大大降低吸煙人數?這可大問題了,稅項收入是一個問題;吸煙對健康的直接危害又是另一個問題。吸煙不同吸毒,所以要將其當成洪水猛獸並不可行。
目前的立場只是不鼓勵,再加上一點安撫反吸煙人士的「減少二手煙」行動。算是大家開開心吧了。
我想,要減少煙民,還是用其他方法,要政府做有其難處,在民間做點功夫好了。
第一,教育少不了,但說教的作用不大。不過在為常規工作,教育下一代是需要的。
第二,反正煙民並非因理性原因吸煙,要扭轉乾坤,不能以理性行事,就從感性的誘因著手。大家可知道名煙「萬X路」原是女性品牌,當它以西部萬馬奔騰加上牛仔作招徠後,變成了有型男士的象徵。其原因不外是心理的連繫。
假如…我們可以將這連繫反轉,那有會怎樣呢?試想一下如下的畫面:
在路旁站著一位成熟型男,西裝畢挺。鏡頭從遠慢慢接近,男士更見有型。緩緩地男士伸手入衣裝中抽出一包香煙。鏡頭聚焦於他的手及香煙。他熟練地從煙包中取出香煙,放入口中。接著,他點火了。就在點火的一刹,畫面變成….這個型男趣怪地、陶醉地在吃手指(吮姆指)。一個少婦拖著小兒子路過,見到這個男士便一起失笑、笑起來。
如是的橋段,若有男、女、老、少等的不同版本,在Youtube上流傳一下,或有心人在電視或電影中作為橋段之一,很快便會成為家喻戶曉的小品。重要的是,這樣,人的思想便會改了道(Reprogrammed),將吸煙變成可笑趣怪的行為。
當你想到別人看到你在吮手指時,你還會再提起手中的那支煙嗎?
思想改了道,吸煙的人會感到沒趣,未吸的沒興趣加入,你說好不好?
(希望有心人真能將這想法實現一下,謝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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